電商平臺可以在總體仍實行包郵制的基礎上-空運費用查詢
另外,電商平臺與快遞公司存在千絲萬縷的聯系。某研究機構專家對記者表示:“以淘寶為例,很多快件是以菜鳥裹裹的名義接訂單,快遞公司之間可以通過系統分派訂單,從而提升了電商平臺對快遞公司的‘硬連接’能力;但假如將選擇權留給消費者,這種‘硬連接’力度就會下降,而這肯定是電商平臺不愿意看到的。”
常年研究我國商品流通環節的專家、廣西師范大學經管學院教授羅婧分析以為,中國消費者已經習慣于“一口價”的“到貨價”,而不是將“商品價”與“快遞價”進行分開選擇、合并計費,這成為電商賣家選擇快遞“最低價格”的根本動因。“電商賣家簡單聚焦‘價格上風’,對于支付更高價格、換取更好服務的動力不強。”羅婧說。
第二道難關,是電商平臺慣性地停留在“低價搶單”“向規模要效益”“贏者通吃”的思維模式中。在行業發展早期,電商平臺必須以低價吸引消費者和賣家,以快速啟動市場。包郵制度形成后,電商平臺和賣家利益的一致性,決定了他們沒有動力冒著商品總價上升的風險,將快遞公司的選擇權留給消費者。
同時,電商平臺可以在總體仍實行包郵制的基礎上,開放增值服務選項,增強價格的信號、傳導和資源配置作用。例如,消費者可在支付相應溢價的情況下,選擇特定投遞時間段、更高的時限要求、綠色環保包裝材料等。同時,平臺應加強對服務承諾的管控和背書,通過價格信號,逐步實現服務分層。
“給消費者選擇權對于快遞公司來說是有利的,由于在相同的服務需求下,我們的性價比是有上風的。”某通達系快遞公司相關負責人對記者表示:“現在陷進價格戰可以說是身不由己,我們能做的確實有限,無力左右局面,能起到決定性作用的主要是在電商端,也就是我們的上游。”
專家表示,商品定價與快遞服務定價相分離,無論對于快遞行業還是對于電商平臺、電商賣家來說都是一種業務關系的重構,各方利益錯綜復雜,改革在實操層面難度不小。
七部分近日發文再提“推動落實商品定價與快遞服務定價相分離”。分析人士表示,目前消費者快遞服務選擇權普遍缺失,其根源在于背后的“包郵制度”,導致了網購供給鏈成為電商平臺、網店商家和快遞公司三者之間的“平衡游戲”。快遞服務選擇權如何在真正意義上“回回”,快遞服務差異化競爭如何落實到位?業內人士指出,市場參與各方主體需共同推動商品定價與快遞服務定價相分離,推動網購消費者同時成為快遞服務的消費者,享受更高質量、更多樣化的快遞服務。
“我們與快遞企業簽有合作協議,目前只發中通或韻達兩家。”一位廣西的衣飾淘寶商家對記者解釋稱,合作的因素除了價格優惠外,也會考慮整體服務質量和網絡覆蓋率。
不難理解,電商賣家所選用的快遞品牌越少,打包發貨的效率就越高;同時,在規模效應下快遞單價也越低。因此,這對于電商賣家來說是本錢最低的一種方式。
為適應這一趨勢,快遞公司總部應根據不同產品的服務標準建立多元定價方式,推動服務產品化和品牌化。電商與快遞數據需要高度聯動,主流快遞公司要對產品結構、價格體系進行調整,以便于消費者進行選擇,比如,可以在末端推出不同價格來對應上門等不同服務。
面臨三大瓶頸
意見公布后,鐵路運輸上海空運,“自己選快遞”的表述受到了業內關注,但目前來看,國際貨運空運價格,這對多數網購消費者來說還是一種“奢看”。
自2013年起,我國已連續8年景為全球最大網絡零售市場,2020年我國網上零售額達11.76萬億元,較2019年增長10.9%。與此同時,電商快遞成為我國快遞業務的盡對主力。
電商快遞包郵模式下,商品定價與快遞服務定價相分離的第一道難關,首先來自網店賣家。在淘寶、拼多多等C2C模式下,電商賣家以價格競爭為主,產品同質性較高,屬于完全競爭市場,他們在選擇快遞公司合作方面追求的是本錢最低,而自選快遞模式則可能導致商品總價上升,從而喪失價格上風、推升運營本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