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成立70周年之際 一批特赦對象被依法釋放-上海機場
6月29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決定,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發布特赦令,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0周年之際,對部分服刑罪犯予以特赦。
近日,經過有關部門的有序高效工作,一批符合特赦決定規定的特赦對象被依法釋放。他們紛紛表示,一定要珍惜這次來之不易的機會,心懷對黨和國家的感恩,積極回歸家庭、回報社會。
7月21日下午3時許,江蘇省海門市人民法院,陸某洲接過了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送達的特赦裁定書,正式獲得特赦。
陸某洲是一名曾參加過保衛國家主權、安全和領土完整對外作戰的退伍老兵,屬于特赦決定中可予以特赦的九類罪犯中的第二類罪犯。現年51歲的他在2015年因交通肇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服刑期間,他表現良好,2018年經法院裁定假釋,同年起接受社區矯正。
“通過改造教育,我意識到自己的行為對他人造成的傷害,也一直深感痛心和后悔。”陸某洲激動地說,“這次特赦,讓我深深感受到黨和國家慎刑恤囚、明刑弼教。這是對我們的一次深入人心的教育、感化和挽救,也給了我們一次重新回歸社會的機會。”
“陸某洲目前在工廠打工,村里每個月定期走訪他一次。他獲得特赦,家里人也都十分感激黨和國家。”海門工業園區疊石村黨總支書記何忠華告訴記者,陸某洲思想穩定、工作積極,每隔十幾天向村里匯報一次思想和工作情況,工廠老板和工人對他的印象都比較好。
同樣因交通肇事罪獲刑的于某春,是山東省本次獲得特赦的一名罪犯。山東省棗莊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于某春在犯罪之前沒有犯罪記錄,接受社區矯正以來積極參加各項學習教育和公益勞動活動,認真遵守各項管理規定,服從司法所監管,改造效果良好。同時,于某春曾參加過保衛國家主權、安全和領土完整對外作戰,屬于特赦決定中的第二類罪犯,符合特赦決定規定。
“我曾給社會、當事人還有自己的家庭造成很大傷害,沉重的教訓讓我學到了許多法律知識,也認識到必須嚴格遵紀守法。”于某春說,“感謝黨和政府對我的關懷和教育,我一定珍惜這次機會,好好工作、回報社會,不忘軍人本色。黨和國家需要我時,我一定挺身而出、沖鋒在前。”
“不忘軍人本色”,是不少參加過保衛國家主權、安全和領土完整對外作戰的特赦對象共同的心聲。7月22日,因犯職務侵占罪服刑已有兩年的特赦對象劉某華走出廣東肇慶監獄大門,與已在門口等候許久的家屬團聚。戰場上的他曾經歷數次大小戰斗,被地雷炸傷,后背留下一塊三指寬的傷疤。由于傷及神經,他止不住抖動的手花了一分多鐘才在特赦裁定書上簽完名字。
“想起當年犧牲在身邊的戰友,真的很慚愧。但黨和國家沒有忘記軍人作出的貢獻和犧牲。”劉某華仰起頭,強忍淚水說,“我一定盡早把欠村里的錢一分不少都還上,早日彌補自己的過錯,爭取村民原諒,做一個對社會有用的人。”
據悉,劉某華在服刑期間遵規守紀、用心改造,先后獲得表揚兩次。他回家后,當地司法部門將協調鎮街、民政等部門,對其進行安置幫扶,協助他早日回歸正常生活。
在廣東清遠監獄,54歲的徐某東是廣東本次首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后,為國家重大工程建設做過較大貢獻并獲得省部級以上‘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五一勞動獎章’等榮譽稱號的”情形的罪犯。他曾參與廣州白云國際機場國家重大工程建設,并獲得廣東省科學技術獎二等獎等榮譽稱號。
2018年10月,徐某東因犯妨害對公司、企業的管理秩序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三個月。據監獄干警介紹,徐某東服刑期間遵紀守法、積極改造,在監獄組織的自學考試中成績優異。
7月27日,徐某東走出監獄,和妻子在夕陽下緊握雙手。“感謝黨和國家,我相信他回歸家庭后會更加珍惜生活,也將竭力為社會做貢獻。”徐某東妻子說。(記者羅沙、毛鑫、陸浩、陳席元、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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