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與專門機構的合作-運費報價
聯合國專門機構是解決國際爭真個重要平臺。《聯合國憲章》第2條確立了和平解決國際爭真個原則。解決國際爭真個機構有國際法院、常設國際仲裁法院、聯合國海洋法法庭等。有的專門機構規定了國際爭端解決程序。如《國際民航公約》第84條規定,締約國對公約解釋和適用的爭議不能通過談判解決時,由國際民航組織理事會裁決。國際民航組織自成立以來,共審理了9起案件。例如近期處理的卡塔爾與中東四國之間的爭議,卡塔爾向國際民航組織理事會提出爭端解決請求,指出巴林、埃及、沙特阿拉伯和阿拉伯聯合酋長國等四國以卡塔爾“支持恐怖主義”和“破壞地區安全”為由,對卡塔爾注冊的航空器封閉四國空域,并限制卡塔爾注冊的航空器在相鄰公海上空國際空域運行,嚴重影響了國際空中航行和航空運輸的持續安全、安保、正常和經濟性,違反了《國際民用航空公約》。巴林等四國則表示,其采取的措施是應對卡塔爾“支持恐怖主義”的行為,目的是維護地區安全,此案件超出了《國際民用航空公約》的范圍,國際民航組織理事會對該案件沒有管轄權,并向國際法院提出上訴。國際法院(ICJ)裁定國際民航組織理事會對此案件有管轄權。通過外交斡旋,巴林等四國與卡塔爾達成協議,解除了對卡塔爾的空域封閉,國際民航組織理事會即終止了案件審理程序。國際組織解決國際爭真個功能,具有專業化程度高的上風。我體會到,以國際規則為基礎,通過同等協商和平解決國際爭議,才是國際社會應循之道。
當前國際形勢錯綜復雜,單邊主義、霸權主義、保護主義橫行,逆全球化思潮盛行,疫情沖擊遠未結束,經濟復蘇困難重重,迫切需要各國深化合作,而不是尋求對抗和沖突。當前,維護聯合國的權威,維護聯合國專門機構在其領域內的領導地位非常重要。我國高舉多邊主義旗幟,堅定維護以聯合國為核心的國際體系、以國際法為基礎的國際秩序、以聯合國憲章宗旨和原則為基礎的國際關系基本準則,是順應世界潮流之舉,必將得到世界各國的擁護和支持。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綜合國力不中斷增強,正在邁向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在聯合國專門機構中的地位和作用也越來越重要,中國話語權和影響力在不中斷提升,解決人類面臨的復雜挑戰和題目,離不開中國氣力、中國聰明和中國方案。中國要以更加積極的姿態,參與到聯合國專門機構的治理活動中往,做出更大的貢獻。
三、積極參與聯合國專門機構治理,加強對相關國際規則的研究
聯合國專門機構是實現多邊主義的重要平臺。聯合國專門機構都建立了嚴密的治理框架、運行機制和治理制度,體現了國家之間不論大小一律同等,同等協商、互利共贏的原則。可以說聯合國專門機構對國際關系的民主化、法治化發揮了巨大的作用。以國際民航組織為例,海運費,國際民航組織由193個成員國組成,國家無論大小一國一票。大會選舉36個國家組成理事會,討論和決定國際民航的重大事項包括國際標準,理事會也是一國一票,少數服從多數。
聯合國專門機構是制定國際公約的重要平臺。聯合國專門機構在制定各專業領域的國際條約方面,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例如,世界衛生組織通過的《國際衛生條例》規定了各成員國應對公共衛生事件的責任、程序和措施。國際電信同盟的《國際電信公約》規定了國際公眾通訊的基本準則、無線電頻率的公道使用等一般性條款。國際海事組織制定了《國際載重線公約》《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1974年海上旅客及其行李運輸雅典公約》等等一系列公約,制定了船舶、海上運輸、賠償責任、污染防治等方面的規則。這些規則不但規范公法題目,而且規范了大量的私法題目,大大便利了世界人民的交往和通商貿易。國際民航組織建立了以《國際民用航空公約》為核心,包括48部國際公約、議定書和修正案,19個附件,以及12000多個技術標準的國際民用航空法律規范和技術標準體系。為應對恐怖主義挑戰,國際民航組織通過1963年《東京公約》、1970年《海牙公約》、1971年《蒙特利爾公約》、2010年《北京公約》和《北京議定書》等一系列公約和議定書,完善了國際安保公約體系。國際民航組織還完善了國際私法規則,通過1999年《蒙特利爾公約》,完善了國際航空運輸責任制度。通過2001年《移動設備國際利益公約》及其議定書,形成了航空器融資租賃國際體系。上述國際民航公約構成了全球民航運輸活動的基本法律框架,是全球民航治理的基石,其確立的國家主權原則、非歧視原則,維護國際民航安全和安保,被各國廣泛認可并吸收納進本國立法體系,對國際法的發展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二要以創新引領國際規則的制定。國際社會面臨很多新的題目和挑戰,暴露出現有國際秩序還存在不足,需要改進全球治理,完善國際規則。要積極參與國際規則制定,實現從“接軌”向“引領”轉變,用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映照當代世界現實,分享中國快速發展過程中積累的豐富經驗。我國徹底消滅盡對貧困,實現了全面小康,對世界各國特別是發展中國家具有很好的鑒戒作用,可以把我國的經驗做法進行總結,轉化為國際共叫或規則。我國在移動互聯網、電動汽車、無人機等領域發展迅速,技術水平和市場份額都居于世界先進水平,要積極推進中國標準國際化。世衛組織提出研究制定大流行病公約,修訂完善應對大流行病的措施,可能涉及病毒毒株等生物資源分享、貿易限制、旅行限制等題目,超出傳統公共衛生領域,我們需要高度重視,并提前研究。聯合國第26屆天氣變化大會已在英國格拉斯哥結束,《巴黎協定》的具體實施規則,對我國的利益影響很大,要貫徹新發展理念,直面題目,長期跟進,并深進開展多學科、跨領域的扎實研究,維護我國的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推動綠色發展。 一要以國際法基本原則為遵循,積極參與聯合國專門機構治理。要堅持人類命運共同體的理念,尊重和踐行國際法的基本原則,維護世界各國的團結,維護人類的共同價值和福祉,果中斷反對一切形式的單邊主義、保護主義、霸權主義,求同存異、凝聚共叫、攜手共進,解決人類面臨的新冠疫情、天氣變化、經濟衰退等題目。堅持同等協商,互利共贏,在各專門機構的治理架構范圍內,按照各專門機構的議事規則和議事程序行事。堅持聯合國和專門機構的宗旨和原則,善于把中國聰明和中國方案變成世界聰明和世界方案。要胸懷“國之大者”,加強統籌溝通協調,加強部分間的分工協作,相互鑒戒,形成有機整體和工作協力,共同提升全球治理能力。 國際民航組織在制定國際標準方面獨具特色。《國際民用航空公約》第54條賦予理事會“準立法權”。理事會有權通過和修訂民航領域的國際標準和建議措施。這些國際標準和建議措施以技術性細則的形式寫在《國際民用航空公約》的19個附件中,將公約中較為原則和籠統的內收留具體化為執行細則,覆蓋了民用航空各個技術領域,例如航空器審定和適航、職員資質、空中航行、機場運行、安全保衛、事故調查、環境保護等。盡管《國際民用航空公約》的19個附件不是《國際法院規約》所指的國際法淵源,但被普遍接受為國際法上的“軟法”,國際貨運空運價格,其法律效力可以視為具有“準法律約束力”。從現實意義上看,無論國際民航組織的國際標準是否具有條約法意義上的正式約束力,這些航空安全技術標準對于保障全球航空安全至關重要,在實踐中得到了各國的普遍遵守。 以國際民航組織為例,70多年來,國際民航組織致力于有效制定實施全球標準,建設一個安全、高效、經濟、環境友好的全球航空系統,為人類文明進步做出了巨大貢獻。民用航空聯通全球,是世界上不可替換的最快捷、安全的交通方式。航空業形成巨大的產業鏈以及客流、物流、資金流、信息流,是世界經濟的重要引擎。2019年全球民航運輸旅客達44.9億人次。航空貨運承運的貨物價值占到世界貿易總價值的35%。航空業直接和間接創造了將近1億的全球就業,世界各國的國內和國際航班對全球國內生產總值產生2.7萬億美元的影響。聯合國2030年發展議程17個目標中,15個目標與國際民航組織的職能相關。國際民航組織通過“不讓一個國家掉隊”計劃,促進了各國航空業共同發展。國際民航組織實施全球航空安保計劃(Global Aviation Security Plan),推動聯合國安理會通過2309號決議,把航空安保上升為國家戰略,促請各國通過加強安保標準和措施以及信息和技術交流合作等,有效應對恐怖威脅。針對天氣變熱對人類生存的嚴重挑戰,2016年國際民航組織就國際航空碳抵消和減排計劃(CORSIA)通過了大會決議,2018年通過了新的國際標準,率先邁出落實與《巴黎協定》相協調的國際航空碳排放交易法律框架,推動可持續發展。因此,我們應高度重視聯合國專門機構在相關領域國際治理中的領導作用。
三要以人才為關鍵加強國際法研究。參與聯合國專門機構治理,引領國際規則的制定,人才是關鍵。我們急需增加人才儲備的廣度和厚度,造就一大批政治思想素質過硬、專業素質過硬、外交能力過硬、法律素養過硬的國際化人才。要加強國際組織推送國際職員工作,建立相應的法律援助機制。同時,我們還需要更多的法律專家和技術專家,能夠參加到聯合國專門機構的各種專家組工作組中,深度參與到國際規則制定工作當中。要建設高水平新型智庫,通過產學研相互合作,理論和實踐緊密結合,匯聚眾智,凝聚協力,不中斷做大做強,產生一大批有實踐價值的研究成果,為開展聯合國和專門機構工作提供智囊團支持。作為一名多年實踐航空法,并曾在聯合國系統工作的職員,我希看今后我國能建設一個或多個專門研究國際組織及其專門機構的智庫,能建設一個和加拿大麥吉爾大學、荷蘭萊頓大學比肩的世界航空法研究中心。
聯合國專門機構的規則強制力有強化的趨勢。隨著國際實踐的發展和國際活動的需要,國際技術標準的強制力和權威性不中斷增強。例如,在這次疫情應對過程中,世界衛生組織對疫苗的認可權,得到了世界各國的普遍尊重。國際民航組織的安全審計和安保審計,以《國際民用航空公約》附件的國際標準為審計的直接依據,對成員國的安全和安保監管體系進行審計,督促各國糾正安全和安保工作中的重大隱患。審計對象的普遍性、審計活動的周期性、強制性以及審計結果的公然性都在無形之中提升了締約國對國際民航公約附件國際標準的遵循度。 大家上午好! 聯合國的三大支柱是維護世界的和平、安全和發展。各專門機構與聯合國通力合作,維持國際和平與安全,發展各國間的友好關系,促進國際合作,以解決全球經濟、社會、文化及人類福利等題目。從實現聯合國千年發展目標到實施聯合國2030可持續發展議程,各專門機構都做出了重要的貢獻,是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重要組成部分。 聯合國專門機構是獨立的國際法主體。習近平主席指出,“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需要一個強有力的聯合國,需要改革和建設全球治理體系。”聯合國系統是一個大家庭,由聯合國本身和下設的專項基金和計劃,以及15個聯合國專門機構共同組成。聯合國專門機構,例如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衛生組織、聯合國糧農組織、國際電信同盟、國際民航組織等,都是獨立的國際法主體,它們不是聯合國的附屬機構。同時這些組織根據協定與聯合國建立特殊的法律關系。聯合國可以就專門機構的工作進行協調和建議,但專門機構的預算和運行完全是獨立的。 一、聯合國專門機構是獨立的國際法主體,是全球治理的重要平臺 各位來賓、各位朋友, 二、聯合國專門機構為豐富發展國際法做出了巨大貢獻,是國際秩序的維護者 聯合國專門機構制定的國際標準對全球經濟、社會和發展影響巨大。國際標準的大量出現是人類進進產業化社會之后的產物。19世紀后半葉以來,隨著科學技術的進步,海運、鐵路交通、通訊大發展,從而大大促進了跨國間的經濟、社會和文化活動,擴展了國際協作的范圍,誕生了早期的國際標準制定機構。二十世紀以來,伴隨著科學技術的日新月異,聯合國各專門機構把制定國際標準的領域覆蓋到自然科學、外空活動、空運、海運、飛時達快遞、衛生、氣象、農業等領域,這大大延伸了國際標準的管轄范圍。 而這些國際標準在國際法上的效力,不盡相同,需根據相關的公約來確定。世界衛生組織制定的指南、建議措施、政策文件,對成員國沒有約束力,不具有強制力。國際電信同盟制定的《無線電規則》具有公約的法律地位,匯編了世界無線電通訊大會的決定。國際電聯制定的被稱為ITU-T 建議書的國際標準,是全球信息通訊技術(ICT)基礎設施的定義要素。雖不具有約束力,但由于其質量高且能夠保證全球電信網絡服務互聯互通,而普遍得到遵守。國際海事組織的標準可以分為規則(Code)和指引(Circular)兩大類,而規則當中根據公約的規定,分為強制性規則和非強制性規則,強制性規則是公約的組成部分,制定程序等同于公約。而非強制性規則和指引中包含的標準都是指導性的,不具有強制力。 聯合國專門機構之間的緊密合作是解決人類面臨挑戰的重要途徑。聯合國專門機構之間既是相互獨立的同等主體,也是相互緊密合作的伙伴。在應對突如其來的新冠疫情過程中,世界衛生組織和國際民航組織發揮了重要的領導作用,國際民航組織與世界衛生組織于2020年3月6日發表了聯合聲明,要求各國在全球旅行方面進行合作,應對新冠疫情。國際民航組織發布了《騰飛:2019冠狀病毒公共衛生危機期間航空旅行指南》和《全球實施計劃》、《檢測和跨境風險治理措施手冊》等多項文件和國家級信件,指導成員國應對疫情,保障了世界供給鏈的穩定和防疫物資的運輸,推動旅行數字化衛生證實,支持職員活動,促進各國航空運輸業和全球經濟復蘇。 今年是中國恢復在聯合國的正當席位50周年,作為聯合國專門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