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耕內河水運綠色低碳比較上風 加快綠色智能船舶運輸組織優化
2021年以來,中共中央國務院持續加強頂層謀劃,注重以綠色智能理念賦能交通運輸高質量發展,2月發布實施《國家綜合立體交通網規劃綱要》,提出到2035年,交通基礎設施質量、智能化與綠色化水平居世界前列;9月發布實施《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要求到2025年,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經濟體系初步形成,重點行業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面對服務國家戰略實施的新變化、新挑戰,內河水運仍是綜合交通和科技應用的短板,存在船舶供給結構不優、組織優勢發揮不強、創新發展能力不足等問題,亟待順應時勢提效能、擴功能、增動能,充分利用新一輪科技革命、低碳變革的黃金機遇期,實現內河船舶運輸模式及組織體系提檔升級、創新突破。
基于綠色智能要素優化內河船舶運輸組織,要準確把握船、港、貨等生產要素與運、管、維等組織要素的發展規律和邏輯關系,聚焦船舶“綠色”發展這一總體目標,以船舶“智能”作為支撐手段,貫徹落實培元固本、創新驅動理念,深化內河水運綠色低碳技術革命及實踐,從節約物流成本、提高運輸效率、應用先進技術等方面轉變發展方式,推動運輸主體、運輸鏈條、運輸模塊、運輸裝備、運輸操控、運輸保障等六方形成合力,有效提升船舶營運管理水平和服務能力,提高企業物流效率和經濟效益,促進行業降低能耗和低碳排放,形成經驗可推廣、模式可復制的建設性意見。
一、運輸主體“結構化”:做強大型企業 做精中小企業
在交通運輸更高質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續的新發展階段,對于企業更好發揮資本、技術和人力等要素配置的決定性作用及市場的引領性作用提出新要求。通過推動企業經營規模及效能的局部調整,撬動市場運輸結構的整體優化,聚力打造定位清、結構優、供給足、效能好、調配快的集約化與分散化協同的內河運輸組織,切實提高全程運輸經濟性和時效性,為企業降本提質增效、綠色低碳減排提供支撐。
一是“龍頭骨干”大型企業。建議針對煤炭、鐵礦石和石油等批量較大、需求穩定的大宗貨物運輸,借鑒集裝箱、液體危險品運輸等集中度高、專業性強的運輸組織經驗,注重鍛長板,發揮好大型央企國企在推動市場集并營運、整合港航資源、健全行業規則的顯性優勢,通過科學優化船舶運輸規模倒逼煤油氣產能規模合理控制,突顯能源消費強度和總量雙控的隱性優勢。
二是“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建議對于運量大、強度高、需求散、客戶多的礦建材料,注重補短板,積極彌補市場結構散小亂的弱項與劣勢,推動中小型個體戶經營者聯營聯運或兼并整合,更好挖掘企業靈活機動特征,加強艙位共享與貨源互配,促進單體船舶運輸的有效負載和快速周轉。
二、運輸鏈條“一體化”:服務每一公里 打通最后一公里
立足國內大循環戰略基點,對于運輸產業鏈提高循環效率、增強循環動能、降低循環成本提出了新要求。通過內河貨物承運人組織經濟高效的水路運輸生產,提升全程服務供應鏈集約程度,滿足市場需求側對貨損貨差、信息查詢、周轉時效等物流鏈管理需求,實現以更高效率、更多負載的綜合運輸經濟效益緩解成本價格上漲與交通運輸減排壓力,為促進內河綠色低碳運輸提供必要路徑。
一是交通方式“一統化”。建議航運企業融合現代物流“門到門”精致服務理念,從“船、港、貨”傳統模式轉向“貨、港、航”統一運輸,由貨物“到港”延伸至貨物“進廠”,既發揮好自有運力運能,又積極整合社會綜合交通資源,加強與公路、鐵路聯程聯運,提升區段銜接能力和轉運分撥效率,提高集疏運換裝的經濟性和便捷性,提供終端運輸服務。
二是產業鏈條“一站式”。建議加強航運企業與上下游企業形成合力,提升市場化運營能力,支持與貨主企業、港口企業采用定制化長協運營模式提升運營效率,支持與新能源清潔能源供應企業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降低運營成本,支持與政府部門合力建設綠色航運綜合服務區,提供集岸電、船用充電、污染物接收、LNG加注等于一體的一站式服務。
三是運輸服務“一條龍”。建議強化企業多維度運輸服務能力,著力破解與個體經營者拼設備、拼成本的低層次競爭窘境,推動有條件、有需求、有動力的企業深化改革,積極向船舶代理、貨物代理等綜合型商業發展模式轉型,打通貨源查詢、貨主需求、運力供給、管理服務等系列供應鏈渠道,更好整合并調配運輸資源,全方位提升供給端服務品質。
三、運輸模塊“組隊化”:設計船組運輸 推動編隊航行
新發展理念賦予了船舶運輸與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等要素融通共鳴的新發展模式,對于轉變運載裝備發展方式、創新運輸組織模式、推動技術革新進步提出了新要求。通過推動智能交通場景化,促進組隊航行技術研發與市場應用,有效提升船舶能效管理水平,推進船舶運輸組織模式與業態創新,為船舶綠色智能運輸貢獻方案。
一是“機動船+駁船”船組運輸。建議探索發展甩掛式船組運輸,由具備頂推或拖帶功能的機動貨船與若干駁船編組,既有效融合機動船操縱性好、時效性強、裝卸效率高的優勢,又兼顧駁船運輸單位功率噸位大、邊際成本低、節能減排的優勢,鐵路運輸上海空運,亦可推動便捷式接駁方式、共享式租賃模式發展,同步引領運輸機制、管理制度與商業模式創設新業態。
二是“領隊船+跟隨船”編隊航行。建議探索發展智能型船隊運輸,由具有導航和控制系統的領隊船及若干具有軌跡感知功能的跟隨船編隊,跟隨船可在航行途中自由加入和離開船隊,具有組隊靈活多樣、運行經濟高效的新特征,并憑借船舶通信導航設備和機艙自動化程度的迅速發展,以及智能操控系統應用,加快實現船舶配員減量化、無人化目標。
四、運輸裝備“綠色化”:加強存量優化 實現增量提檔
全社會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明確,更加注重存量資源優化利用和增量供給質量提升,對于內河船舶綠色低碳運輸提出新要求。通過解決市場結構不合理和粗放式增長痼疾,轉向能效優化技術、動力裝置系統優化技術、新能源清潔能源技術的研發與應用,實現分類管理、精準施策,為綠色智能運輸組織優化提供選項。
一是“存量船舶”結構調整。建議通過運輸結構調整推動運輸組織優化,對于需淘汰的高耗能高污染船舶,加強海事船檢執法力度,采取限期禁航、強制報廢等措施加快報廢更新,達到存量運力的減排效果;對于繼續營運船舶,采用航速優化、能效監測與控制優化、貨物狀態監控與配載優化提高船舶運輸組織能效水平,推動船舶設計能效指數(EEDI)準入制度和內河船能效標識制度設計和宣貫,提高行業對能耗技術水平的重視,達到減少燃料消耗及排放目標。同時加強江(河)海直達等便捷高效、綠色經濟的運輸組織方式發展,減少船舶轉運及轉駁造成的二次污染,減少海船進江因使用重油造成的更大污染。
二是“增量船舶”技術進步。建議通過運輸技術進步推動運輸組織優化,強化新能源清潔能源的船舶應用水平,結合實際宜電則電、宜氣則氣,中長途大中型貨運船舶以應用LNG清潔能源動力為主,中短途中小型旅游客運船舶以應用純電池動力為主,因地制宜探索甲醇、箱式電源、氫燃料電池研發與局部應用,促進船舶靠港使用岸電常態化。持續推動內河船舶標準化,推出綠色智能優選船型,推進新造船舶型線優化、船機槳匹配、輕量化等技術能效措施應用,形成內河綠色智能船舶譜系化船型產品目錄。同時創新綠色能源供應設施的運營服務模式,構建與傳統能源掛鉤的長期穩定保供保價機制,推動綠色智能運輸組織長效發展。
五、運輸操控“云端化”:加強船岸協同 發展遠程駕控
新時期以智能制造與智能航運發展為契機,船岸協同環境改善及技術趨勢明顯,傳統航運的人為因素正不斷弱化,對于增強船-岸耦合性的智能船舶運輸管理系統提出新要求。通過加強船岸協同、移動通訊支持下的遠程駕控技術研究與應用,深化船舶運輸與相關產業融合,提升內河船舶現代化發展水平,為打造綠色智能船舶運輸系統提供新路徑。
一是“船岸協同”操控模式。建議加快運輸系統的感知、決策及控制主體逐漸從駕駛員轉向人機共融模式,操作地點從船舶等載運裝備移至岸基駕控中心,由被動交通響應和優化轉向主動交通管理與智能服務。針對船舶性能先進、航行線路穩定、通航環境優良、運輸專業集約的特定市場和特定船型進行示范應用,培育“岸基駕控為主,船端值守為輔”的船舶運輸組織新模式。
二是“港航互聯”要素配套。建議運用高新技術實現船舶、港口、航道等諸要素信息互聯共享,船舶及設備要強化航行腦系統、通信導航單元的技術研發與應用;航運設施要加快電子航道圖、全息助航設施、數傳通信網絡配套;岸基集控系統聚焦綜合集控中心、岸基通訊設施、遠程駕控系統和移動服務終端;運營保障集成航運態勢預測及風險評估、物流組織調度等功能。綜合集并好要素資源,助力打造傳統航運單元融會貫通、自洽共享的船舶運輸組織新業態。
六、運輸保障“平臺化”:串聯信息資源 并聯金融服務
新時代國家三產結構性轉型、人民滿意交通建設對于航運服務業提出更高要求。船舶運輸服務以航運中心為載體窗口,以城市港口為地緣中心,以電商平臺為技術依托,有機融合船舶流、信息流和資金流,具備優化船舶調度效率、優化港口作業效率、優化多式聯運效率、優化物流服務效率等功能,為船舶運輸組織優化提供必要科技支撐與金融保障。
一是“互聯網+”信息供給端。建議打造內河水運智慧平臺,破除信息壁壘,撮合船貨交易,拓展以內河水運為主的供應鏈和物流體系,加強港口物流信息系統與口岸、運輸等上下游系統對接,建設水運綠色數據中心,發展為貨(客)、港(站)、船等要素協同的“互聯網+”商業新模式,提高水運行業信息化、數字化服務水平。貨運方面,加強船聯網技術應用,國際貨運空運價格,實現重點貨物運輸全程跟蹤、動態可查,提高服務可預見性和支付便利性,提供一單制、一網通的全程物流服務;客運方面,加快實現互聯網售票,加強與其他運輸方式和旅游部門的數據共享,重點推動水路旅游客運精品航線發展電商品牌,為旅客提供智慧便捷服務。
二是“金融+”服務保障端。建議依托航運交易所,積極提升船舶運輸服務能級,持續發展保險再保險、融資征信與融資擔保等現代航運金融服務,支持金融機構采取股權融資、綠色信貸、設備租賃模式提供金融產品,引導社會資本積極參與交通新型基礎設施建設,培育市場化運作及商業可持續的“金融+”發展新模式。同時推動政府部門建立內河航運企業碳排放統計、監測和核算制度,探索建立內河航運碳交易市場,推動綠色低碳交通行動示范創建,積極爭取綠色低碳船舶(企業)稅收優惠政策,設立碳減排貨幣政策工具,助力船舶運輸順利實現碳中和、率先實現碳達峰。
來源:中國水運網 作者:交通運輸部水運科學研究院 高嵩 紀永波 焦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