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涉稅規范申報要素部分調整
2024年02月26日 作者:國際快遞- 飛時達快遞_為公司、個人提供全球運輸文件及貨物服務,代理國際快遞公司fedex、DHL、UPS、EMS特快專遞/航空/SAL/海運,國際速遞空運快件貨運物流價格優惠80%。為準確掌握相關商品的報驗狀態,在征求相關行業、企業意見的基礎上,結合原要素填報情況,海關總署對《海關進出口商品涉稅規范申報目錄》中的申報要素進行優化調整,新版《目錄》已于2024年1月1日正式實施。本文結合福州關區常見進出口商品,將部分申報要素調整內容分類整理如下,供大家參考。
新要素增設
1.子目0811.9090項下“其他冷凍水果及堅果”,新增 “等級”和“種類”兩個價格要素。
注:“等級”需結合不同國家、產區、品牌的等級分類方法完整填報,“種類”指水果、堅果的具體品種。
2.子目1006.40項下“碎米”新增歸類要素“整精米含量”。
注:“整精米含量”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糧食行業標準(碎米)》(LS/T 3246-2017)的檢驗方法確定。
3.品目12.09項下“種植用的種子、果實及孢子”、品目12.11項下“植物或這些植物的某部分(包括子仁及果實)”,部分商品新增歸類要素“拉丁文屬名和拉丁文種名”。
4.品目15.06項下“其他動物油、脂及其分離品”,新增歸類要素“成分”。
5.子目2202.9100項下“無醇啤酒”及子目2202.9900“其他無酒精飲料”,新增歸類要素“成分含量”。
6.品目22.03項下“麥芽釀造的啤酒”,新增歸類要素“發酵后若與其他物質混合請列明混合物質種類”。
7.子目2701.19項下“其他煤”新增歸類要素“揮發份(干燥無灰基)”和“恒濕無灰基高位發熱量”;子目2702.1、2702.2項下“褐煤”新增歸類要素“恒濕無灰基高位發熱量”。
注:根據中國煤炭分類(GB/T 5751-2009)標準,“揮發份(干燥無灰基)”,指在無水無灰狀況下揮發物質的產率;“恒濕無灰基高位發熱量”,指在含有最高內在水分、無灰狀況下揮發物質的熱值。
8.子目2710.1929項下“其他燃料油”,新增歸類要素 “閃點(閉口)”、“運動粘度指標(50℃和100℃)”、“密度”、“水和沉淀物含量”及價格要素“含硫量”。
9.子目2710.1999項下“其他重油”,新增歸類要素 “閃點(閉口)”、“餾程”、“運動粘度指標(40℃、50℃、100℃)”、“如需進一步煉制加工需注明密度”及價格要素“如需進一步煉制加工需注明含硫量”、“用途”。
10.品目38.15項下“其他品目未列名的反應引發劑、促進劑、催化劑”,新增 “品牌(中文或外文名稱)”及“型號”兩個價格要素。
11.品目44.08項下 “單板”,新增價格要素“等級”。
原要素刪除
1.刪除品目40.09項下“硫化橡膠制的管子”的歸類要素“外觀(板、片、帶等)”。
2.刪除子目4804.2項下“袋用牛皮紙”的歸類要素“是機器上光”。
3.刪除子目6115.9項下“針織或鉤編的其他襪類”的歸類要素“單絲細度”。
4.刪除品目73.19-73.26項下鋼鐵制品的歸類要素“種類”。
5.刪除子目7409.19-7409.9項下商品“銅板、片及帶,厚度超過0.15毫米”的歸類要素“含氧量”。
原要素拆分
1.品目02.01-02.04項下“牛肉、豬肉、羊肉(鮮、冷、凍)”,原歸類要素“加工方法(整頭、半頭;帶骨、去骨)”拆分為“狀態(整頭、半頭)”和“加工方法(帶骨、去骨)”。
2.品目09.04項下“胡椒和辣椒”,原歸類要素“制作和保存方法(未磨、已磨;干、粉)拆分為 “加工方法(未磨、已磨)”和“狀態(干、粉)”。
3.子目59.06.1010、5906.1090、5906.9910項下“膠粘帶、絕緣帶”,原歸類要素“是否是膠粘帶、絕緣帶”拆分為“是否膠粘帶”、“是否絕緣帶”。
4.品目62.11項下“運動服、滑雪服及游泳服;其他服裝”,原價格要素“若為套裝申報組成及數量”拆分為“是否為套裝”及“套裝組成及數量”。
5.子目8414.1項下“真空泵”,原價格要素“性能(抽氣能力)”拆分為“抽氣速率(m³/s或L/s)”和“抽氣量(Pam³/s或Pal/s)”。
原要素修訂
1.子目0303.8910項下“帶魚”原價格要素“捕撈方式”修訂為“捕撈方式(網帶、釣帶等)”。
注:“網帶”指用漁網捕撈的帶魚,"釣帶"指用釣鉤捕撈的帶魚。
2.品目32.08項下“油漆及清漆”,歸類要素“施工狀態下揮發性有機物含量”修訂為“施工狀態下揮發性有機物含量(以“克/升”表示)”。
3.品目38.18項下“經摻雜用于電子工業的化學元素、化合物”,原歸類要素“加工程度”修訂為“加工程度(是否形成分立的導電區)”。
4.品目39.22-39.26項下塑料制品,原歸類要素“材質”修訂為“材質(塑料品種)”。
5.品目44.14-44.17項下木制品,原歸類要素“材質(木制)”修訂為“材質(木制、竹制、其他木質材料制)”。
6.品目76.09項下“鋁制管子附件”,原歸類要素“種類(接頭、肘管、管套)”修訂為“種類(接頭、肘管、管套、法蘭等)”。
7.子目8301.5項下“帶鎖的扣環及扣環框架”、子目8301.6項下“鎖零件”,原價格類要素“種類(鑰匙鎖、數碼鎖、電動鎖、鑰匙等)”,根據商品特性分別修訂為“種類(帶鎖的扣環,扣環框架)”,“種類(鎖舌、鎖芯、鎖面板等)”。
8.子目8544.2項下“同軸電纜及其他同軸電導體”,原歸類要素“結構類型(同軸、有接頭等)”修訂為“結構類型(同軸和是否有接頭)”。
9.子目8708.4040-8708.4099項下“變速箱及其零件”,原歸類要素“扭矩”修訂為“扭矩NM”。
10.子目8708.7項下“車輪及其零件、附件”,原價格要素“車輪尺寸”修訂為“車輪尺寸(英寸)”。
11.品目91.01-09.02項下“手表、懷表及其他表”,原歸類要素“驅動方式(電子、機械、自動、非自動)”修訂為“驅動方式(電子、機械自動上弦、機械非自動上弦)”。
1.在“單一窗口”申報端,每項商品均有對應的申報要素提示,應當根據提示內容和商品實際情況,逐項、按序申報。
2.對于括號中有特別標注的申報要素,應當按括號內標注內容填報。
3.由保稅核注清單數據歸并生成的涉稅報關單,填報時應符合規范申報要求。